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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原县“7·27”(文革时期)特大冤案始末
发表时间:2016-10-15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历史回顾

开原县“7·27”特大冤案始末

-------------(2015-08-19 09:51:25)

清林按语:开原县“7·27”案是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开原县的最大冤案。当时,自己身处运动外围,对“革委会”、“群专”的内情不甚了了。近年,一位曾在辽北党政机关工作过的学生,看了我的博文《一句“小白兔”引来杀身祸》,有言要发,来信告知冤案内情,遂有此《开原县“7·27”冤案始末》博文。

时间:2015.8.19

第一案件产生时的辽北社会形势

开原县革委会成立之前,“开联筹”已经占了绝对的上风,“八三一”派随着化工厂大楼的最后据点被攻占,在开原已没有立脚之地。在辽宁从上面沈阳军区来说,倾向于支持“辽革站”,因为这个派别打倒走资派的态度更坚决,更拥护军队的“三支两军”。开原的形势一样,军代表倾向于“开联筹”。

1968530,经辽宁省革委会批准,成立开原县革命委员会。设委员55人,常委19人。革委会主任:魏凤勤,副主任有于承德、王同德、刘博儒、孙仁林、范福德、张俊克,苑文斌、陈国春、喻国政、高旭。

64,在开原车站广场,召开庆祝开原县革委会成立大会。

从革委会组成人员名单来看,“开联筹”并没有占多大优势,魏凤勤也是从其他地方调过来的,并不是象其他铁岭地区的县那样,由原来的“支左”军代表当主任。原因不太清楚。我想大概是两派谈判时,“八三一”派争取的。这样的结果对“开联筹”的头头来说肯定是不满意的。革委会成立后,集权还没有完成。实际上社会还存在三种势力。一是新成立的革委会;二是名亡实存的各造反派;三是军宣队。在这个时候,开展清队“刮十二级风暴”无疑给他们创造了机会。看了您的博文我知道了这件事的起因,以这件事为突破口,他们创造了一个网罗达299人的冤案。

第二冤案的产生与发展

“1968年712日,开原新开化工厂“开联”派毒打“八三一”派工人马冲岳,被迫承认了参加过“反共联盟党、反共救国军”。上报到县里的群众专政指挥部,即由帮派头头把持的“群专”,经研究策划指挥了一连串刑讯、诱供活动。短短几天,就逼供形成了以原县委书记孙维本同志为首的包括多数原县委、县政府的领导、多数原科局长、多数“八三一”派群众组织队长以上人员共包括55个单位共299的“反共联盟党、反共救国军假案(称一号案件)。在299人中,125人被关押64人遭毒打,6人被活活打死

第三魏凤勤当机立断纠正“7·27”冤案

718“群专”向县革委会汇报,请求县革委会接受这个案子。开原革命委员会主任魏凤勤(以下称“魏”)听了汇报后,很惊讶,讲的是有鼻子有眼,说这个地下党有编制表,还有什么暗语、联络信号、经费、电台等等。

当时,魏有信的一面,但也感到有很多疑点,对一个共产党的县委和一大批科局长能是国民党潜伏下来的地下党、对涉案群众都是“八三一”、“开联”没一个,不可理解。魏当时面示两条:一、不准再抓人;二、抓紧对这个案件进行核实,搞清是真是假。

次日,魏带秘书亲自对这个案子进行调查,去了几个关人的地方,看了触目惊心。接触了在押的“一号案件”的首供人员马冲岳的爱人等十几个“一号案件”“案犯”,确认此案是假。时逢省革委会副主任李伯秋来铁岭视察工作,他已听地区“群专”向他讲过这个案子,认为挺玄乎,于86日晚特在地区招待所召见魏凤勤。魏专题汇报这个案子。他听汇报后,也确认此案是假。

魏根据现场调查,事实核对,又有省李副主任的支持,魏决心对涉案在押的125人一律释放。魏于814召集县各单位革委会主任会议,转达了县革委会关于放人的决定。

第四放人方案受到抵制进入第二次核查

出乎意料的是会后少数单位放了人,多数单位拒而不放。后来魏才知道,是冤案的制造人去找了“支左”时支持他们,时任地区革委会主任、军分区司令苟跃德。由于取得了苟的支持,所以有些单位顶着不放。面对强大的压力,只有拿出更有说服力的事实,用更周全的方法,才能达到目的。魏于108召开常委会,经讨论决定,由县革委会二把手于承德带队,组成共12人的专案调查组,对这个案件进行全面复查。经过10天工作,在铁的事实面前,再次确认此案是假。调查组向县革委会写了15000多字的详细报告。魏接报告后,于102829日召开了两天常委扩大会议。会议围绕调查组的报告展开讨论,一致认为调查充分,材料确凿,认定“一号案件”(7·27案)是假案,299人中没有1人是“反共联盟党、反共救国军”,会议一致通过了魏写的县革委会关于否定“反共联盟党、反共救国军”的决定(开革委[68]第57号文件),并在会上研究了否定的具体步骤和方法。(为减少平反的阻力,标题特意用了“否定”二字,而没用“平反”)根据县革委会扩大会议的决定,于次日连续两天召开了县城各单位革委会成员共千余人参加的大会。会上,首先宣读调查组的报告,然后分组讨论,对此案的认定进行表态,各单位一致认为这是个假案。在大家一致同意的基础上,县革委会的平反决定,才正式印发生效,同时上报了地区革委会。”

第五魏凤勤副手于承德支持为“7·27”冤案平反

另一位县革委会副主任于承德(以下称“于”),原是地方领导,对县里以前的领导和同志们情况基本上是了解的。于认为说这些被抓干部有其它错误有可能,但是说他们是什么国民党的地下组织成员,根本就不可能。于本来就深受打、砸、抢其害,坚决反对在清队中打人、搞逼供讯,对一把手没在清队运动开始就坚决制止打人有点意见,也多次汇报农村打人致死,搞逼供讯造成假案的案例,也是促使魏凤勤把“一号案件”搞清的重要因素。另外,地区革委会的一位老同志也对于说过,你们那个“一号案件”可能有假,最好由你出面调查,把案子搞清。这说明不管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做人良知的好人的。

第六魏凤勤、于承德等为什么坚持为“7·27”冤案平反

以魏凤勤为首的开原县革委会所以要给这个案子平反。一是军代表魏凤勤本人没有参加开原的支左,对两派没有成见;二是案子本身存在明显的漏洞,一个小工人何以认识那么多的领导干部,包括以前的县委书记孙维本、副书记陈洪福和以前开原几乎所有的科、局长。其实孙维本那时从西丰调到开原也没有多久,陈洪福也从昌图调来没多久。再说共产党也不可能在开原用那么多的国民党特务当干部;三是县革委会一、二把手的做人良知,那时把一个人定为反革命,影响的不只是他自己,还有他的亲属和孩子都要受到牵连。如果案子成立,那牵连的就是上千人;四是革委会的领导已经认识到这是派性斗争的延续,名单上都是“八三一”派的人,目的是重新挑起两派的争斗,搞乱开原成立革委会之后的稳定形势,从中达到权力再分配的目的。如果任其发展,肯定造成开原的极大混乱,这对开原的稳定和发展是极为不利的,是无法做好开原的工作的;五是魏凤勤、于承德等共产党员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精神。

但是,这个案子的平反,明显触犯了一些人的利益,何况这些人还在办案时打死了人。你想啊,如果打死的是反革命,那时没有什么。相反如果打死的是一般群众,那事就大了。所以,他们马上偷偷地去找了苟跃德。

第七铁岭地区革委会主任苟跃德进驻开原

对开原县革委会进行改组

苟跃德于1968年1126-28日,以地区革委会的身份,带地区革委会的十几名干部,突然进驻开原。他们一进开原,根本不理县革委会的领导,径直去“一号案件”发源的几个主要单位,对案子的制造者进行慰问、安抚和支持。于29日晚在县招待所找魏凤勤谈话,说魏平反“一号案件”是错误的,令魏“收回平反的决定”,遭到魏的拒绝。苟跃德的如意算盘未能实现。

后来,铁岭军分区和地区革委会专门派来了工作组,对开原县革委会主要领导分别隔离,各个突破,进行小整风,实际上就是批斗会。在巨大压力面前,身为一、二把手的魏凤勤、于承德始终坚持原则,没有承认平反是错误的。现在来看,如果软蛋了,下场可能更糟,那就是立场问题。工作组没有办法,把一把手魏凤勤调到朝阳农村帮助搞“斗、批、改”二把手于承德也调到开原农村一个大队帮助搞“斗、批、改”,对县革委会也进行了改组

第八人民只有公道

但是人民自有公道,为人民做点好事人民是不会忘记的。由于开原人反复去北京上访,省革委会决定派出庞大的三宣队(军宣、工宣、贫宣)对“一号案件”复查,目的还是想查出点东西。“三宣队”用了半年多的时间,对“一号案件”的299人,一个一个调查、取证、结论,是就定,不是就否,最后没有一个反革命。本来就是子虚乌有的嘛。没办法恢复了魏凤勤、于承德一、二把手的职务。但是得罪上级肯定是没有好果子吃的,以后这两位领导都因为这个案子受到不同的打击、迫害,而案子的制造元凶却得到了升迁。这是后话在这就不多说了。

第九是非泾渭分明

从上述情况,可以看出魏凤勤开始也受了蒙蔽,有点信这个案子。但是事情的发展和其他各个因素的促使,加上他实地调查后,看出是个骗局。而且坚决地进行了平反。从魏凤勤的后期表现来说,他敢于承担责任没有把责任推给下级;敢于顶住逆风,坚持真理,不计个人得失,是难能可贵的。是一个一身正气的好人。正因为县革委会的主要领导,坚持真理,不计个人得失,才使这个案子,终于得以平反。

苟跃德是反对平反的,这是因为一是派性原因,而且是主要的原因;二是当时形势的需要,你想呀,当时全国正大张旗鼓的“清队”抓阶级斗争,你却大张旗鼓平反,不是唱反调嘛!三是对于自己阵线的维护,打击对立面,争取更大的利益。所以他到开原去,绝对不是关注平反,而是阻止平反。要说李伯秋还说了点公道话还沾了点边。

第十我的一位学生替我做了总结

我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替我做了总结。他曾在辽北党政机关工作过,助我理顺了开原“7·27”特大冤案的发展过程。下面是他在2014年1月来信中的一段话。

这个案子已经过去这么些年了,凡是经历过的一定有说不完的话。老师那我看到了案件的起因,现在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了。现在有些人总是说文革时如何如何好,多么民主,多么平等;不好都是走资派造成的。从这个案子来说,在一个以言获罪,不讲法律,株连九族,人人都受到监督的时代。那里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,今天你还在这里说笑,明天你就可能是阶下囚,而不管你是什么人。回头看,我们这些草民为了所谓的正确观点,争来争去,甚至大打出手,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,值得吗?正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,为别人做嫁衣裳。文革的悲剧千万不要在神州大地重演

第十一我的学生发来第二封信谈及千秋功罪

老师您好!

我又仔细的看了一下前辈的回忆录《一句小白兔引来杀身祸》,做一下补充。一号案件第一次被否定后。遭到地、省革委会一些人的强烈反对,县革委会的主要领导受到了很大的压力。但是反对者也拿不出真凭实据证明一号案件的存在。最后县革委会守住了最后的底线平反没有错,只是工作不细,时机不对。地区对县革委会改组后,对此事也就不了了之。相当于煮了夹生饭,既没说平反是正确的也没有继续追查案件,其实这些人心里也知道这是一个假案。最后直到19787月开原县县委又出了一个正式一号案件平反的文件。这件事才算完。遗憾的是一号案件的始作俑者马冲岳,像老师说的一样引来杀身之祸,好像是早被打死了。有材料说,魏凤勤现场调查只见到马崇耀的妻子。

老师的大作我很想拜读,但是我现在不在开原住,我家现在在沈阳。谢谢老师!

老师身体健康!写出更多更好的文章,留给后人。我很喜欢老师的文章,勾起了我许多的回忆,再一次表示感谢。

您的学生 2014.1.21

附录:

一句小白兔险些引来杀身祸

——并介绍开原文革中的最大冤案

1968530,开原县革命委员会成立。

7月,县革委会清理阶级队伍领导小组成立,下设办公室,开始清队工作。就在这个时候,在开原大地上,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。

开原新开化工厂有一位叫马冲岳(或马崇耀)的青年工人,年轻好胜,还好开点玩笑。一日,马冲岳逛市场,见到一群围观人。他挤了进去。一看,一个卖小白兔的人,正与买主讨价还价。卖兔子属于割资本主义尾巴行为,新鲜事,围观者多。

买主说,小白兔太瘦了,减点价。马冲岳板不住嘴,喊了一句:小白兔瘦——可身体键康呢!坏了,这句话犯了忌讳。因为在那个年代,祝林副主席身体健康!的话,天天喊。

果然,几天后新开化工厂召开了批斗现型反革命分子马冲岳大会。由于开原三中已划归新开化工厂工宣队领导,知识分子正接受工人阶级再教育,所以我校教师一个不落的到那里去听会,接受阶级斗争的洗礼。

斗争会开始了,有人下令:先把现型反革命分子马冲岳押上来。有两个民兵,一左一右地将马冲岳架上了台。冯虽年轻,却站立不稳。我心想,昨晚一定是给上刑了。

喊了一阵口号之后,叫马冲岳坦白交代,低头认罪。稍有抵制,就说是负隅顽抗,鞭棍加身。啪啪的敲击声,令人心碎。折腾一小时后,马已不能支撑,随时有倒地昏厥的可能。主持者这才放他一马,宣布休会。

后来得知,始作甬者,乃县里掌权的帮派头头,借清队之机,打倒对方,消除异己。他们凭空捏造出两个根本不存在的反动组织,即反共联盟党反共救国军。马冲岳被列入反共救国军中。马天天受审,在一顿暴打之后,让他在早已写好的反共救国军名单上签字。马说,我没加入反共救国军,这些人我也不认识。指挥者说,不交代就打。可怜马冲岳被三四个打手打得天昏地暗。一宿酷刑过后,马冲岳已被打堆了,让签就签,问啥答啥。过一天,审者再列名单,再打,再签。

那些天,清队总指挥部,天天派出卡车,到处抓人。押车人手持大刀,威风凛凛。上了黑名单的人,在数难逃,连新当选的县革委会副主任张俊科也被拿下,扣押在临时拘留所(铁西省造纸厂),成了阶下囚。闹得开原城乡人人自危,白色恐怖笼罩开原城。

据《开原县志》(1995年版)记载:

1968712,由于“清队”逼、供、信,制造出“反共联盟党”、“反共救国军”这一假案。到19688月,此案共涉及55个单位,299人。其中被拘留的97人,死亡6人。”

最后,由开原县革委会主任魏凤勤(解放军支左干部)出面,给予平反。张俊科、马冲岳等近三百蒙冤者,才得以重见天日。

马冲岳是无辜的,值得同情,但他无奈的签字,又制造出上百个受害者,令人心痛。这场被称作“7·12”的假案,确是开原文革中的最大冤案。

附录:

开原三中1975年夏三年七班毕业生太石来信

老师您好:

我以前是开原三中六年七班的学生,名字叫于太石。七年的时候您好像在我们的隔壁六班任班主任。那时的您在我的印象里,高大英俊,很干净很潇洒的一个人。我在的七班很不幸,我呆的两年里大概换了有十几个班主任,有点乱。您所熟悉的左桐林老师、阎波也当过我的班主任,而且对我很不错。七年时教我们语文的老师是关(吴)淑清(不知名子记得是否准确)老师。至今我对她教的《黔之驴》仍记忆犹新。那时的我们,少不懂事,又才经历文革,不懂得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的道理。没有在心里形成尊师重教的理念,给老师们添了不少的麻烦,现在想起来也很愧疚。七年快学完时(72年底)我和同年组的其他三位同学加上其它年组的五位同学一起应征入伍。虽然,在三中只有短短的两年,但是我觉得这两年是我一生中记忆比较深刻的两年;是文化打基础最牢固的两年;是和同学们建立友谊最亲密的两年;是一生中收获比较大的两年。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系统学习的机会了,三中是我一生中永远的记忆!

言归正传,日月如梭,现在也许我也老了,爱回忆过去,上网查开原三中的资料,正好看到高老师的博文《文革纪事:一句“小白兔”引来杀身祸》,勾起了我许多回忆。正好这几天也看到了几位前辈的回忆录。应该说“救国军”这个冤案,对当时的开原来说,影响是非常大的,它影响了很多人的一生。

——以下内容略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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